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彭莉,黎如华,张磊,第三人-孙慧敏, 海南八仙泉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一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琼0106民初4830、4831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海南八仙泉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彭莉、黎如华诉被告张磊、海南八仙泉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海南一泰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孙慧敏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1日作出了(2021)琼0106民初4830、4831号民事判决书。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以上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