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郭常龙,杨梅辉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人民法院
内容
杨梅辉:本院受理原告郭常龙诉被告杨梅辉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富海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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