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树梅,王丽,邢艳梅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丽、邢艳梅:关于许树梅申请执行王丽、邢艳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给付义务,申请人申请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王丽名下位于铁锋区医药站综合楼1区B1单元3层1号房产,现向你送达评估拍卖裁定,公告期30天,限你于公告期满后十日内至本院对评估拍卖发表意见,逾期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依法组织评估拍卖。特此通知。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