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晓东,张志刚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豫1121民初55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志刚:本院受理原告张晓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121民初556号起诉状副本、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文书。原告起诉要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60000元及利息。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4月25日上午9时在舞阳县人民法院辛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