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华菲,靳玉明,冯亮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11民初396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亮:本院受理原告徐华菲、靳玉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11民初396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