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邵天明,谭景辉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7)黑1281民初679号,(2022)黑1281执恢19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谭景辉:邵天明依据(2017)黑1281民初67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谭景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法律文书:(2022)黑1281执恢19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安达市人民法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并履行法律义务。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