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再洪,杨明华,蒙兴堪,程胜,侯良均,陶昌波,夏名宝,符生史,文常柳,翟海军,第三人-鲁其伦, 东方八所富兴建材商行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东方八所富兴建材商行有限公司、鲁其伦:本院受理原告李再洪、杨明华、蒙兴堪、程胜、侯良均、陶昌波、夏名宝、符生史、文常柳诉被告东方八所富兴建材商行有限公司、翟海军,第三人鲁其伦劳务合同纠纷六案,你方作为本案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参加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6:3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