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五常市绿海田园粮油经贸有限公司,林国明,刘立国,刘丽娟,马俊峰,薛金英,金晓丽,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五常市金银双盛米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2年2月10日刊登在人民法院报G83版的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与被告五常市绿海田园粮油经贸有限公司、五常市金银双盛米业有限公司、林国明、刘立国、刘丽娟、马俊峰、薛金英、金晓丽追偿权纠纷一案,其中冒号前内容为“黑龙江省佳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为“五常市绿海田园粮油经贸有限公司、五常市金银双盛米业有限公司、林国明、刘立国、刘丽娟、马俊峰、薛金英、金晓丽”,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