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勇,慕泉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慕泉:本院受理原告马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在本院兴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黑龙江省甘南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