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鹏飞,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吕鹏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14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695号201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