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赵强,吴胜财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内容
赵强:本院受理吴胜财与赵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七楼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