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锐,万文山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万文山:本院受理原告陈锐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