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华,栗倩倩,耿小超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栗倩倩、耿小超:本院受理原告王华与被告栗倩倩、耿小超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须知、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及简转普裁定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