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侯淑芹,吕刚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豫0703民初40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吕刚:本院受理侯淑芹诉吕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们)公告送达(2022)豫0703民初402号的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