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子英,冯金磊,林平,张国彬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2)豫1528民初924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信阳市息县人民法院
内容
张国彬:本院受理原告张子英、冯金磊、林平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528民初924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追加通知书等相关应诉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