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亚鸽,马琳芳,张志远,李亚男,第三人-, 河南宝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宝丰县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襄城县民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421民初2976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襄城县民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宝丰县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李亚鸽、马琳芳、张志远、李亚男、襄城县民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河南宝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去向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0421民初2976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