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于亮, 哈尔滨博大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9民初416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于亮:本院受理哈尔滨博大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109民初416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利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