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孟宪君,包志强,李鑫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83民初276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包志强、李鑫:本院受理孟宪君诉包志强、李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83民初2762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