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丁亮, 庆安县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11民初1243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有效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庆安县鑫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丁亮诉你确认合同有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11民初124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