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汉仪,宋辉,阳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2021)黑0184民初633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五常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7月13日刊登的原告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诉被告吴汉仪、宋辉、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阳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2021)黑0184民初633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的开庭公告中,其中开庭时间改为“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第15日的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