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福建凤祥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陈秀芳,林连宁,许长由,林世樵, 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新民终185号,(2021)新民终187号,(2021)新民终192号
案由
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
公告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内容
福建凤祥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陈秀芳、林连宁、许长由:本院受理上诉人新疆宏盛龙翔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及原审被告福建凤翔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新疆龙江兴贯众特钢有限公司、林世樵、陈秀芳、林连宁、许长由金融不良债权追偿纠纷系列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民终185号、(2021)新民终187号、(2021)新民终19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9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此三份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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