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马三军,齐齐哈尔分公司, 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市运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本院受理异议申请人扬州市运和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马三军、被执行人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异议申请书、听证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期满后第三日16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公判庭听证审查,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