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大庆缘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扬州澄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黑0604民初272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庆缘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扬州澄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大庆缘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扬州澄露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就(2020)黑0604民初272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四十二审判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
刊登日期 |
2021-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