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庄建中,谢小力, 宁德市兴投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厦门源谦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小力、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宁德东侨国有资产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宁德市兴投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源谦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庄建中诉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成员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