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司向丽,叶金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422民初2421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叶金堂:本院受理司向丽与被告叶金堂离婚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1)豫0422民初24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 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