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河南起重机器有限公司 ,新乡市塑料机械厂有限公司 ,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新乡市集体工业联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711民初114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新乡市塑料机械厂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新乡市集体工业联社诉你与河南起重机器有限公司、豫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711民初1142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及被告河南起重机器有限公司提交的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