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鹏,朱杰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在执行张鹏申请执行朱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朱杰所有的位于长葛市人民路金润书香华城小区地下第7、第100号车位进行评估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朱杰所有的位于长葛市人民路金润书香华城小区地下第7、第100号车位;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朱杰。评估价格为140000元,经合议起拍价为126000元,保证金7000元,竞拍增价幅度为每次1200元。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海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竞卖物的情况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了解有关拍卖信息。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