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祥茂控股有限公司,于长军,荣加梅,于庆江, 大庆隆赫达食品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市天瑞成番茄制品有限公司 ,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岗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6民初118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庆隆赫达食品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天瑞成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于庆江: 本院受理的原告大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岗支行与被告大庆隆赫达食品有限公司、祥茂控股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天瑞成番茄制品有限公司、于长军、荣加梅、于庆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6民初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