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陶小丹, 宿迁市梽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雷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宿迁市梽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陶小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黔2634民初2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雷山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