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海军,韩卫,苏莹莉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豫1402执恢807号,(2015)商梁民初字第0495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韩卫、苏莹莉:本院受理赵海军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402执恢807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以及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2015)商梁民初字第04958号生效民事调解书并向本院报告当前及上年度财产收入情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