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凤坤,张国杰,袁春,王海生,李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4民终2318号 |
案由 |
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海生(李勇):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凤坤、张国杰与被上诉人袁春、原审被告王海生请求公司收购股份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4民终2318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