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春燕,权贵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1402民初1011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权贵:本院受理张春燕诉权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402民初10114号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双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