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石海涛,王永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永军:本院受理原告石海涛诉被告王永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毕。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402民初6506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白云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