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明,高林涛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豫1421民初419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林涛:本院受理原告李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提出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8万元及利息(从2021年2月9日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至本息付清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本院(2021)豫1421民初4194号民事裁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孙六人民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