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詹国强,张小平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詹国强:本院受理张小平与詹国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河南省豫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名下位于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团黄大道玉环新居6号楼1单元202号房产作出的豫郑豫建评字[2021]101697A号评估报告,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团风镇团黄大道玉环新居6号楼1单元202号房产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52500元整(大写:人民币叁拾伍万贰仟伍佰元)。公告期为60日,如你对河南省豫建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的豫郑豫建评字[2021]101697A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有异议,限你自公告期满后十日内,书面向本院提出异议,逾期未提即视为无异议,本院将依法对已查封的上述房产进行拍卖、变卖或流拍后以物抵债。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