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杰,张燕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豫1102执1798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燕:本院受理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朱杰与你借款合同一案,执行立案后,已向你的代理律师及你的户籍所在地邮寄送达(2020)豫1102执179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裁定书(查封、拍卖)议价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电话短信告知你与本院执行人员联系。因申请执行人要求拍卖你的房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现公告向你送达(2020)豫1102执179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裁定书(查封、拍卖)等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公告期满后次日起7日内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逾期我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将评估、拍卖你名下位于日照市碧海路西,大公三路南教授花园三期094幢02单元401号不动产一套(不动产权证号20130529003)。 |
刊登日期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