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胡帅彬,黄士银, 河南省瑞安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豫0421民初549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法院
内容
河南省瑞安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士银:本院受理原告胡帅彬与被告河南省瑞安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黄士银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421民初5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0-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