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陆明,汪四侠,刘振男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
内容
汪四侠(曾用名李建君): 本院受理原告陆明诉刘振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 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陆明民事上诉状副本。自本 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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