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辉,王世海,朱兴,梁中月,彭瑞吉,罗中伟,赵龙, 秦皇岛海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秦皇岛海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辉、王世海、朱兴、梁中月、彭瑞吉、罗中伟、赵龙诉被告秦皇岛海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七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一庭5007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