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贾佳,刘晓倩,杨戈,赵晚庚, 三门峡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杨戈(身份证件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三门峡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贾佳、刘晓倩、杨戈、赵晚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0-2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