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海燕,宁世宽,宁超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宁世宽:本院受理原告徐海燕诉宁世宽、宁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