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伟一,陈恩林,戴新庄,侯冬冬,卫红超,苏威,郭占京,张根绪,李少卿,史汉东, 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三门峡支建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19)豫12民初100号 |
案由 |
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恩林、史汉东、侯冬冬、卫红超、苏威、郭占京:本院受理原告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张伟一、陈恩林、戴新庄、侯冬冬、卫红超、苏威、郭占京、张根绪、李少卿、史汉东、三门峡支建实业有限公司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豫12民初100号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9-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