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红卫,范淑琴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224民初949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范淑琴:本院受理张红卫诉范淑琴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224民初94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