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三良,陈卓凡, 海南诺赢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海南华侨商业有限公司 ,海南生生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海南诺赢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三良、陈卓凡与被告海南华侨商业有限公司、海南生生国际购物中心有限公司、海南诺赢科技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1月24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