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建平,赵文兴,于红艳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黑0225民初787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于申请人王建平与被执行人赵文兴、于红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院(2020)黑0225民初78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赵文兴、于红艳未履行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将甘南县甘南镇庆南小区锅炉房及办公室(产权证号分别为:S2010007086、S2010008088)的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于王建平名下。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