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建平,赵文兴,于红艳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20)黑0225民初787号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公告人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民法院
内容
关于申请人王建平与被执行人赵文兴、于红艳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本院(2020)黑0225民初78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赵文兴、于红艳未履行法律义务。本院依法强制执行,将甘南县甘南镇庆南小区锅炉房及办公室(产权证号分别为:S2010007086、S2010008088)的房屋所有权证转移登记于王建平名下。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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