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耀辉,蔡毅,闻秀青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内容
蔡毅(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闻秀青(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朱耀辉与被告蔡毅、闻秀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等材料。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2月27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临城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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