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晓东,丁桂娥,王丽,梁珺,吕建群,葛庆宇,何巧玲,陈富国,张亚东,河南恒创商务咨询合伙企业, 漯河市亮阳橡胶有限公司 ,河南固特威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南固特威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梁珺、何巧玲、陈富国、河南恒创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本院受理原告吴晓东诉丁桂娥、漯河市亮阳橡胶有限公司、河南固特威液压科技有限公司、王丽、梁珺、吕建群、葛庆宇、何巧玲、陈富国、张亚东、河南恒创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是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刘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