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华伟,余金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103民初33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余金伟:本院受理原告杨华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103民初3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