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卫娟,路燕韦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622民初937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鹤壁市淇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路燕韦:本院受理冯卫娟诉路燕韦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们)公告送达(2021)豫0622民初937号的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淇县人民法院铁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