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文彪, 鹤壁聚力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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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文彪:本院受理原告鹤壁聚力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林文彪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姬家山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